老婆在圖書館看書時傳來一張照片,我這才認識了這位讓我覺得相見恨晚的作者:「愛瑞克」。
聽了幾場愛瑞克演講的youtube之後,不得了!如獲至寶,馬上下單買了兩本書:內在原力、原力效應。
雖然以前完全沒聽過他的名號,但他在台大的演講,邀得動楊斯棓、蔡淇華、宋怡慧、歐陽立中這些大咖,我就知道,他一定也是大咖,而且是同一類的大咖,畢竟,物以類聚嘛~
他在台大的這場TMBA演講含金量極高,,而我最有感的是其中一點:利他共贏。
很多人認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自私是正常,利他是違反人性的,如果一直不斷的「利他」,最後會不會窮困潦倒導致餓死呢?
也有很多人認為,我先顧好自己的肚子,再來利他;我現在很窮,根本沒有能力利他,等我有錢之後,再來利他!
會有這些想法都很正常,我自己也一直是這樣想,但我回顧自己人生經驗後發現,愛瑞克講的才是對的。
我細想過去一些偶然的利他行為,才發現,我如果有什麼人生的轉捩點,那就是我做了一些利他的行為。
因為「為己」是正常,所以社會上大部分的人都是呈現「為己」的氣質,所以「為己」沒有不好,只是不特別,只會讓你跟其他所有的人一樣。因此你只要有一點「利他」的特質,就會讓你散發很特別的特質,在一群人當中,你會特別顯眼!
我自己利他共贏的經驗
- 我自己的孩子成長過程,常常幫孩子班上辦一些露營活動,剛開始雖然是為了自己的孩子,但這個活動確實是有利他的成分,因此認識了非常多到現在還有在聯絡的好朋友。我認為是很難得的緣分,若非自己積極主動的半活動,孩子兩年兩年的換班級(國小每兩年換一次班),緣分過了就不會再回來了,實在是很可惜呢!
- 幾年前還在工務所時,單位裡有個任務,每隔一段時間要交出一篇介紹捷運工程的部落格文章。單位裡每位同事都叫苦連天,但我當時想練筆,就把所有工作都攬下來了!幾個月後,秘書室說我有幾篇文章,後台的觸及率有前三名,所以頒給我500元、300元不等的便利商店禮卷。前後總共拿了3~4次,加起來也有一千多元禮卷。
- 話說,我調來捷運局,雖然有幾次升等的面試機會,但幾乎都與之擦身而過,後來想想也是理所當然,畢竟對單位沒什麼特別的建樹,我若是長官,我也不會選自己。後來自發性的成立羽球社,當然也是國智給了個機會,而自己責無旁貸地接受,花了很多心思在拉人、把人圈起來、鼓勵人(台語唸起來比較有感),因而跟很多長官有較多的接觸,關係也較為密切。後來有順利升等,歸根究底我認為是當初額外做這些本來不是自己業務的成立羽球社所致。
我覺得利他的行動準則真的很棒,「助人為快樂之本」雖是一句老生常談,但這句話就是那麼真實不虛,我在「助人」的當下就已經「快樂」了,後面再有什麼額外的收穫,都是多的啊!
未來我還能如何符合年紀的利他呢?
愛瑞克說,利他的比例應該跟年紀成正比,我現在45歲,理當有45%以上的利他。
目前的我當然是差得遠了。不過我覺得這真的很值得好好去思考,不管是工作上還是私領域,我還能做什麼利他共贏的行為或活動呢?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