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積(2/30)

今年我給自己定了一個目標,做每一件事情我都要放慢腳步地去想一想:這件事情能不能累積?

  1. 如果它不能累積,那麼就算給的時薪再高都不要去做
  2. 反過來講,如果它是可以累積的話,那不管它時薪多低都要爭取去做

在時間管理學上,有一個很常見的時間管理模式,就是依事情的「輕重緩急」來決定辦理的先後順序,而關於這些事情的處理原則,大家通常都知道:

  1. 不重要且不緊急的事情:不要去做。
  2. 重要且緊急的事情:優先處理。

其實錯了,嚴格講起來,至少錯了一半,重要且緊急的事情,優先處理,錯了。

人生有很多重要且緊急的是,都是從重要但不緊急來的,不急嘛~拖著拖著就變急了。

如果人生就只做重要,但不緊急的是,其實就不會有重要又緊急的事了。(理論上是這樣)

但我覺得在這個問題之前,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到底什麼才是重要的事?

今天我暫時不講那些高大上的東西,像是健康、人際關係啊之類的,這些當然很重要,沒有健康,什麼都沒了;人際關係沒好好維持,一但有破損,很難回復…這些都可以扯開來講很多很多。

我今天就只縮小範圍講工作:在工作上,我認為要重新定義「重要」,到底什麼是重要的事,我認為拿我今年的目標「累積」來衡量,是個不錯的主意,只要能「累積」的工作,就是重要的工作,只要不能累積的工作,就是不重要的工作。

以前我認為,每天做例行性的工作很重要,因為沒做會被K,我拿薪水不就是因為每天做這例行性的工作嗎?但如果把「累積」這個標準套過來看的話,每天做例行性的工作,不是重要的事,因為每天做例行性工作,10年後,我還是我,例行性工作頂多就是做得快一點而已,我沒有「累積」任何能力。但如果我專注在幫這些例行性工作建立一套自動化流程,那這就是重要的是,因為他可以累積,他不但讓我以後能釋放出更多的時間,而且我可以讓自己越來越擅長建立自動化流程,於公於私,這都是越來越有價值的能力。

今天結論有二:

要事第一、能累積才是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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